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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8條 …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如有經營不善或其他有損公共利益之重大情事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但情況緊急,遲延即有害交通安全或公共利益時,得…
  2.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3條 …、修建養護、車輛機具檢修、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由營運之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3.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旅行業之設立、變更或解散登記、發照、經營管理、獎勵、處罰、經理人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訓練等事項,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4.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3條 …行業區分為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及乙種旅行業三種。綜合旅行業經營下列業務:一、接受委託代售國內外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國內外客票、託運行李。二、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三、招攬或接待國內外旅客…
  5.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條 旅行業應專業經營,以公司組織為限;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6.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5條 經營旅行業,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籌設:一、籌設申請書。二、全體籌設人名冊。三、經理人名冊及經理人結業證書影本。四、營業處所之使用權證明文件。
  7.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旅行業合作於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經營旅行業務時,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應報請交通部觀光署備查。
  8.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幣三十萬元。(五)乙種旅行業每一分公司新臺幣十五萬元。(六)經營同種類旅行業,最近二年未受停業處分,且保證金未被強制執行,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足以保障旅客權益之觀光公益法人會員資格者,得按第一目至第五目金額十分之一繳…
  9.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八、曾經營旅行業受撤銷或廢止營業執照處分,尚未逾五年。
  10.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推廣、報價等事務。但不得對外營業:一、為依其本國法律成立之經營國際旅遊業務之公司。二、未經有關機關禁止業務往來。三、無違反交易誠信原則紀錄。前項代表人,應設置辦公處所,並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觀光署核准後,於二個月內依…
  11.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旅行業經營各項業務,應合理收費,不得以不正當方法為不公平競爭之行為。旅遊市場之航空票價、食宿、交通費用,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按季發表,供消費者參考。
  12.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旅行業經營自行組團業務,非經旅客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旅行業務轉讓其他旅行業辦理。旅行業受理前項旅行業務之轉讓時,應與旅客重新簽訂旅遊契約。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經營自行組團業務,不得將其招攬文件置於其他旅行業,委託該其他旅…
  13.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4條 …所屬或透過其他網路平臺、行動應用程式(APP)、其他電子方式經營旅行業務者,應於其頁面及介面揭露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種類、地址、註冊編號及代表人姓名。二、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號碼及聯絡人。
  14.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6條 旅行業及其僱用之人員於經營或執行旅行業務,對於旅客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原約定之目的,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15.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7條 …旅行業不得以分公司以外之名義設立分支機構,亦不得包庇他人頂名經營旅行業務或包庇非旅行業經營旅行業務。
  16.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8條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經營旅客出國觀光團體旅遊業務,於團體成行前,應以書面向旅客作旅遊安全及其他必要之狀況說明或舉辦說明會。成行時每團均應派遣領隊全程隨團服務。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辦理前項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應派遣外…
  17.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51條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經營國人出國觀光團體旅遊,應慎選國外當地政府登記合格之旅行業,並應取得其承諾書或保證文件,始可委託其接待或導遊。國外旅行業違約,致旅客權利受損者,國內招攬之旅行業應負賠償責任。
  18.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53條 …約書及觀光主管機關發給之各種簿冊、證件與其他相關文件。旅行業經營旅行業務,應據實填寫各項文件,並作成完整紀錄。
  19.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62條 …、販售旅遊行程,未於訂購文件明確記載旅客之出發日期者。十九、經營旅行業務不遵守交通部觀光署管理監督之規定者。
  20.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65條 …服務者,不在此限。非旅行業從業人員執行旅行業業務者,視同非法經營旅行業。
  21.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66條 …百萬元。履約保證保險之投保範圍,為旅行業因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而無力支付辦理旅遊所需一部或全部費用,致其安排之旅遊活動一部或全部無法完成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所應給付旅客之費用。旅行業投保履約保證保險金額與第二項、第…
  22.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69條 …客安全有特殊表現者。三、撰寫報告或提供資料有參採價值者。四、經營國內外旅客旅遊、食宿及導遊業務,業績優越者。五、其他特殊事蹟經主管機關認定應予獎勵者。
  23.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條 …及法規依據公告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旅館業之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及從業人員等事項之管理,除本條例或本規則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
  24.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4條 經營旅館業,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旅館業於申請登記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旅館業登記申請書。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建築物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影本。四、土…
  25.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權責單位共同實地勘查。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本規則施行前已依法核准經營旅館業務或國民旅舍者之申請登記案件,得免辦理現場會勘。
  26.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旅館業應依登記證所載營業場所範圍經營,不得擅自擴大營業場所。
  27.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7-1條 經營旅館者,應每月填報總出租客房數、客房住用數、客房住用率、住宿人數、營業收入等統計資料,並於次月二十日前陳報地方主管機關;其營業支出、裝修及設備支出及固定資產變動,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陳報地方主管機關。
  28.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8-1條 …不得分割轉讓。旅館業將其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他人經營旅館業時,應先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申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一、旅館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出租人或轉讓人為公司者,其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
  29.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主管機關對旅館業之經營管理、營業設施,得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旅館之建築管理與防火避難設施及防空避難設備、消防安全設備、營業衛生、安全防護,由各有關機關逕依主管法令實施檢查;經檢查有不合規定事項時,並由各有關機關逕依主管…
  30.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0條 主管機關人員對於旅館業之經營管理、營業設施進行檢查時,應出示公務身分證明文件,並說明實施之內容。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檢查,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