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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 200 頁-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學校法人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將全部財產捐贈政府或其他學校法人者,應由董事會依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決議,報法人主管機關核定後,依法解散、清算。法人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定前,應先審酌捐助章程或捐助人之意…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本法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包括於本法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已經許可籌設,並於生效日後,經該管法院完成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之私立學校。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員之設置與其職權行使、董事會之職權與運作方式,及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管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2條 …機構,且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財團法人。但不包括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學校財團法人及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設立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私立學校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高級中等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學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分校,指學校因校務發展需要,於本校以外之其他直轄市、縣(市)單獨設立,並具有完整之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學校。本辦法所稱分部,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隸屬於本校之教學單位,必要時,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變更,指學校之改名、改制、合併。前項所稱改名,指下列情形之一:一、改為不同類型高級中等學校。二、其他因學校校務發展需要之改名。第一項所稱改制,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高級中等學校:(一)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5條 各該主管機關為審議學校及其分校、分部之設立、變更及停辦事項,得組成審查小組。前項審查小組,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由各該主管機關首長就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聘兼之,並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私立學校之設立、變更及停辦事項審查結…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6條 學校法人申請私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之設立、變更、停辦,應由學校主管機關依各級學校法令之規定,考量學校地區分布或學生來源等因素審核通過後核定之。私立學校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已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增設…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7條 …學之設立基準如下:一、校地:(一)學生人數在一百八十人以下之學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二千七百平方公尺。(二)學生人數逾一百八十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二點五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三)學校所在社區公共…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8條 …中學之設立基準如下:一、校地:(一)學生人數在二百十人以下之學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三千三百六十平方公尺。(二)學生人數逾二百十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三點五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三)學校所在社區公…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9條 普通型、綜合型或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之設立基準如下:一、校地:(一)學生人數在六百人以下之學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二公頃。(二)學生人數逾六百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三)學校所…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條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設立基準如下:一、校地:(一)學生人數在六百人以下之學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二公頃。(二)學生人數逾六百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平方公尺。(三)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1條 各該主管機關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指定新設公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時,該學校實際需求之校地、校舍及其他設備,得專案報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受前二條規定之限制。前項學校,其學生學習活動使…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1條 學校法人申請設立私立學校,應提出籌設學校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報學校主管機關審核後,許可籌設;其籌設計畫應載明私立學校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事項。前項私立學校屬學校法人依擬籌設私立學校計畫首先設立者,應於學校法人設立登記…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2條 學校申請設立分校、分部者,應擬訂籌設分校、分部計畫,公立者,經校務會議通過,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私立者,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其籌設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籌設計畫之緣起。二、整體發展方向及特色。三…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3條 學校設立分校,除應符合第七條至第十一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分校名稱應標明係本校之分校,並冠以分校所在地行政區域名稱。三、分校教學單位之設置,準…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4條 …公立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聘任;私立者,由董事會聘任,並準用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規定;分校校長之資格及聘任,準用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四條及國民教育法相關法令規定。分校之組織,應於本校之組織法規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5條 學校設立分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分部名稱應標明係本校之分部,並冠以分部所在地行政區域名稱。三、校地面積不得低於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各該級、該類學校設立基…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6條 分部應置分部主任一人,襄理校務,由校長就曾任各級學校一級單位主管一年以上之專任教師聘兼之。分部之組織,應於本校之組織法規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7條 學校之分校及跨直轄市、縣(市)設立之分部,以該分校、分部所在之行政區域辦理分校、分部招生事宜。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8條 學校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改名為不同類型高級中等學校,每年以一次為原則,各該主管機關審核程序如下:一、學校應擬具改名計畫書,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名計畫書、會議紀錄,連同學校基…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9條 學校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因校務發展需要申請改名者,學校應擬具改名計畫書,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名計畫書、會議紀錄,連同學校基本資料及相關表件,於當年度規定期限內,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0條 前二條私立學校主管機關與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不同者,學校主管機關於依前二條規定審議私立學校改名時,應徵詢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之意見;核定學校改名時,應通知學校法人主管機關。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1條 …立國民中學符合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者,得申請改制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並得依法附設國民中學部。私立國民中小學符合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者,得申請改制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並得依法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為…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2條 學校申請改制,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符合教育政策目標及相關規定。二、辦學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證明;最近一次評鑑成績符合各該主管機關基準之規定。三、學校招生、學籍、人事、會計、財務、課程等校務行政運作正常,並已建立健全制度…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3條 學校申請改制,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各項基本條件審核資料計算基準日為當年度二月一日。各該主管機關受理改制申請及審核程序如下:一、由學校擬具改制計畫,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制計畫、校務會…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4條 學校下列改制情形,準用本辦法有關各該級學校設立之規定:一、國民中小學或國民中學改制為國民小學。二、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學。三、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或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5條 第二十條規定於學校改制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