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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2 頁-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第4條 有營養師法所定不得充營養師之情事,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一、生理學與生物化學。二、營養學。三、膳食療養學。四、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五、公共衛生營養學。六、食品衛生與安全。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除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第7條 考選部應設營養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本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必要時,得商請有關專家協助之。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 …書之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助產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藥劑生、醫事檢驗生、護士、助產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放射士及其他經中央…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3條 …職測量技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及航空駕駛等十八類科,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航空駕駛等二類科,得採筆試與口試方式。前…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7條 …職測量技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藥師等十四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七十,口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三十。筆試成績以專業…
-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29條 …關之工作。三、經營育苗、造林撫育及伐木林業相關之工作。四、經營養殖漁業水產物之飼養管理、繁殖、收成、養殖場環境整理及養殖漁業相關之工作。五、經營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農、林、牧或養殖漁業產業相關…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營養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2條 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以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業務為限。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3條 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執業登記之處所,為下列機構或學校:(一)醫療機構。(二)營養諮詢機構。(三)長期照顧機構。(四)老人福利機構。(五)護理之家機構。(六)住宿型精神復…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4條 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應由前條第一款執業登記之機構、學校(以下併稱執行單位),擬具實施計畫,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向執業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為之:一、營養師符合…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5條 前條實施計畫內容,應包括:一、實施之營養師。二、業務項目。三、實施對象及場域。四、實施期間。五、使用之通訊設備或方式。六、通訊方式執行業務之告知同意書格式及內容。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措施。八、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6條 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得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資通訊技術或設備為之。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7條 …醫療機構者,其使用前條通訊技術或設備,涉及病歷或本法第十四條營養師執行業務紀錄之傳輸、交換或儲存時,應符合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第十九條、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執行單位為非醫療機構者,使用前…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8條 營養師及執行單位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時,應遵行下列事項:一、取得個別對象知情同意。二、確認個別對象身分及隱私保護。三、於執行單位內執行。四、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製作及保管紀錄,並註明以通訊方式執行。五、非醫療機構之執行單位,…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9條 營養師評估個別對象,不適宜以通訊方式為營養評估或諮詢時,得不予執行,並建議改以其他方式為之。
- 行政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第10條 營養師或執行單位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執行單位實施計畫之一部或全部。
- 行政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第2條 …理;外送平臺業者自行辦理者,其講師應由食品技師、公共衛生師、營養師或其他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相關學、經歷之人員擔任。
- 行政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8條 …內大專校院或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國外大專校院食品、營養、醫藥、化學、生物或其他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二)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前目以外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於執行檢驗業務前,接受相關設備操作、檢…
- 行政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40條 …、抽樣計畫、檢驗方法或其他管制規定,確實執行。二、健康食品之營養素或具有保健功效之成分,應符合管制項目及基準。三、依留樣保存計畫,保留每批成品至有效日期。四、建立品質保證制度及訂定不符合品保要求健康食品之處理程序,並依該…
- 行政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56條 …試驗。試驗委託者、試驗主持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給予受試者交通費、營養費或其他相當之給付者,應載明於受試者同意書。
- 行政醫療器材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0條 …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相關法規規定之國外大專校院以上食品、營養、生物醫學工程、醫藥、化學、生物、生命科學或其他相關科、系、所畢業,並具有從事檢驗機構檢驗能力確認之經驗。(二)修習國內大學開設之民事、刑事及行政法規課程總…
- 行政建構健康飲食環境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建構健康飲食環境獎勵辦法 第3條 …導、開發及提供。二、促進弱勢族群及偏遠、原住民族、離島地區之營養改善。三、強化營養與健康飲食教育及宣導。
- 行政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 第1條 為建構健康飲食支持環境,提升人民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增進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 行政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營養:指人體利用食物中所含之營養成分,進行新陳代謝、調節生理機能及生長發育過程之一種生理狀態。二、營養成分:指食物中可作為人體新陳代謝所需熱量、促進生長發育及調節生理機能之營養素,包括醣類、脂質、…
- 行政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事項:一、政策與方案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之督導及協調。三、獎助及輔導之規劃。四、人員訓練之規劃及推動。五、國際交流合作。六、其他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
- 行政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轄內下列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事項:一、實施方案、計畫之規劃、訂定及執行。二、獎助與輔導計畫之訂定及執行。三、人員訓練之訂定及執行。四、教育宣導、轉介服務與資源網絡聯結之規劃及提供。五、其他應由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