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5條 法規: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5條 本會應於董事及監事任期屆滿前六個月內,辦理下屆董事及監事遴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