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12條 法規: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2條 本會應於審查會作成遴選決議後十日內,檢附董事及監事遴選結果,併同會議紀錄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