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於取得封存核准後,於封存及封井後監測期間應設置網路平台,並公開下列資訊:
一、事業行政窗口資訊及聯繫方式。
二、封存核准文件之記載事項。
三、封存場址之座落區位基本資料。
四、封存方法及專案概述。
五、補救措施及緊急應變計畫。
六、即時監測資訊及依第十八條規定之資訊。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前項第六款即時監測資訊,係事業於封存及封井後監測期間經相關設備直接取得之下列資訊,並應將資訊即時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
一、陸域封存場址現況即時影像。
二、陸域地表灌注井井口周圍空氣中二氧化碳濃度。
三、地震監測資訊。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15條
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