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法規: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第2條 本規則所稱離島地區,指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離島地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