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選任律師為程序代理人辦法 第1條 法規:商業事件選任律師為程序代理人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商業事件審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