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 第20條 法規: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20條 平埔原住民應依其父或母之所屬平埔原住民族群,登記其民族別;其平埔原住民傳統名字或從姓,應與其登記之民族別相關聯。前項民族別之登記、變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