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護區以外海洋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認定辦法 第9條 法規:海洋保護區以外海洋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查第五條至第七條之申請或建議,得召開審查會議;必要時,得邀集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會同管理單位現場勘查,並作成勘查紀錄送審查會議。前項勘查應於七日前將通知書送達管理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