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6條 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以下簡稱技術主管機關),由行政院對外公告。變更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