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17條 法規: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7條 本會之審議結果,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應通知申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