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18條 法規: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製造業者最高管理階層責任 第18條 最高管理階層,應確認下列事項:一、品質管理系統之規劃,應符合品質目標及第四條至第八條之規定。二、品質管理系統之變更,應保持系統之完整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