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第11條 法規: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11條 醫療機構、其他精神照護機構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病人執行約束或限制行動自由期間,經評估病情穩定或不適合繼續執行者,應即停止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