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民眾自主通報辦法 第1條 法規:醫療事故民眾自主通報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1條 本辦法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稱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