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8條 法規:再生醫療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將本辦法所定之獎勵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