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口腔醫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口腔醫學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7條 本會及工作小組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