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2條 法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2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本保險年金給付,為失能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