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每年對無人載具相關預算之效益進行評估,評估內容應包含:
一、無人載具採購預算之本土產業產值效果。
二、創造之科技就業機會數量及薪資水準。
三、衍生之民用商業化應用及外銷產值。
評估報告應送立法院備查,並得應邀列席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