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長期、穩定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國防建設機制,持續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強化國防自主能量、建構安全可信任之供應鏈體系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中央政府應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六年,編列總額新臺幣二千四百億元,每年編列新臺幣四百億元為原則,若有不足,總額及分年預算均得依實需增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