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5條 法規: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5條 為妥適運用檢察官助理協助檢察官處理事務及合理分配其工作量,地方檢察署於必要時得輪調其工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