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母法 第一章 總則 › 第二節 退撫給與之提存準備與管理 第13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所稱得併計之任職年資,指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與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任職年資。 本條定義的名詞 得併計之任職年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