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6條 法規: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6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因事赴國外,為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公告召集日程前已出國(境),確定無法於召集日前返國。二、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但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