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4條 法規: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4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指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專科學校之學生。但無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