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13條 申訴管轄機關對申訴人之姓名、服務機關、居住所、聯絡電話等資訊,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為之。申訴事件涉及領導統御及人身安全等情事,申訴管轄機關得依個案情形,通報任職權責單位調整申訴人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