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7條 法規: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7條 評議會會議之進行,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原調查機關專案調查報告說明。二、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人員陳述意見。三、依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令原調查機關補充調查者,具體說明調查之方法。四、有前條列席人員者,由其說明意見。五、進行評議並作成決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