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8條 法規: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8條 評議會之決議,應以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委員依第四條規定迴避者,不計入會議之出席人數。前項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可否均不過半數時,主席得提付重行表決;重行表決時,以多數為可決。前二項決議之表決,以記名投票方式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