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5條 法規: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5條 評議會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會議時,應於會議前指定出席委員中之一人代理主席。評議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評議會委員以視訊方式參加評議會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