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10條 法規: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10條 專案報告,由評議會以所屬機關或學校名義送交權責機關及有關機關,副知應受懲罰人或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申請人,必要時,得摘錄並對外公開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