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6條 第二條所定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安全檢查表,格式如附表四,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零售業者名稱、聯絡電話、安全技術人員簽名。二、用戶編號、姓名或名稱、聯絡電話、地址、用戶簽名。三、檢查事項、檢查結果、檢查日期。四、其他告知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