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3條 前條所定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備置總表,格式如附表一,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名稱、地址、核准字號。二、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名稱、地址。三、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證書字號。四、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證明文件:保險公司名稱、保險單號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