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檢查試驗機構之業務、勘查其實驗室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試驗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