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獎勵金發給辦法 第7條 法規:警察機關獎勵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7條 績效評估會應依申請單位年度施政重點與工作計畫所設定之績效評核原則及績效指標,評估申請獎勵金案件之貢獻程度及工作績效,於附表所定金額上限內審酌發給相當之獎勵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