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12條 法規: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調查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12條 權利回復基金會為完成本條例所定賠償及回復相關事項,得委託有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鑑定或研究,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特定案件或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