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3條 申請人於申請後死亡者,其繼承人得繼承申請人應得之財產,並依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