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1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