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第8條 法規: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8條 鄉(鎮、市、區)公所應彙整核准名冊,並報請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於當年度或次年度辦理公開表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