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第17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四章 學術諮詢總會之業務執行 第17條 學術諮詢總會行政業務由院本部學術及儀器事務處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