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培訓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母法 第5條 本法第三條所稱協調會報辦法,指協調會報之辦理方式、時間、研討主題、分工及程序等事項,由協調會報之各相關機關協商定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協調會報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