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評鑑發展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培訓、性向測驗、工作職能之研究及執行事項。二、關於公務人員升任官等訓練之執行事項。三、關於高階公務人員培訓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執行事項。四、關於評鑑訓練課程、教材、評鑑向度、評鑑量表及評鑑標準之研究發展事項。五、關於受訓學員訓後服務規劃執行事項。六、關於其他評鑑研究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