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交流合作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國際培訓組織交流合作之執行事項。二、關於國內外學術研究機關(構)策略聯盟與民間交流合作之執行事項。三、關於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之規劃執行事項。四、關於國外委託、交換訓練之規劃執行事項。五、關於各機關(構)委託辦理培訓事項。六、關於國際人力資源發展新知之蒐集、研究及推廣事項。七、關於其他國內外交流合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