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8條 法規:國家文官學院處務規程 類別: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組織目 第8條 交流合作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國際培訓組織交流合作之執行事項。二、關於國內外學術研究機關(構)策略聯盟與民間交流合作之執行事項。三、關於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之規劃執行事項。四、關於國外委託、交換訓練之規劃執行事項。五、關於各機關(構)委託辦理培訓事項。六、關於國際人力資源發展新知之蒐集、研究及推廣事項。七、關於其他國內外交流合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