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第11條 法規: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獎懲目 第11條 各主管機關應公開表揚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狀一幀及獎金最高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前項所定公假五日,應於核定次日起一年內請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