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9條 基金會就其組織、員額編制及涉及專職人員人事經費等事項,應訂定相關辦法,報經本院核定。基金會對於前條以外專職人員之進用、解任(雇)、管理、獎懲等,應訂定人事相關管理規定,陳報本院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