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法規: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相關法規 法官法母法 第36條 本法第七十七條第三項所稱俸給總額,指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之每月俸給總額。 本條定義的名詞 俸給總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