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14條 法規: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14條 程序監理人執行職務時,應遵守程序監理人倫理規範(如附件),並在與程序監理人權責不相違反範圍內,遵守其所屬職業或專業工作守則與倫理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