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8條 法規: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8條 本辦法所定遠距審理,應以不公開方式行之;經許可旁聽者,法院端應通知遠距端。遠距端之隔別訊問、旁聽及其他相關事項,應依法院端之訴訟指揮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