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5條 法規: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5條 法院行遠距審理時,法官、律師及書記官應服制服。但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