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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第一審法院就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變更法條為應適用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刑事案件裁判,當事人不服該裁判而上訴或抗告時,第一審法院應將其上訴或抗告之刑事案件送交智慧財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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