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下列事件非屬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一、行政訴訟事件之當事人雖為智慧財產專責主管機關,但該行政訴訟事件非以智慧財產法律規定為請求基礎者。
二、行政行為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但非依智慧財產法律或其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為直接根據者,不服其處分所提起之訴訟。
回上一頁